高中生、艺考生、留学生的好帮手-学考宝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因学习而成长,因学习而成熟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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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高三作文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一篇

“汪,汪,汪……”不知谁家的狗,没邦绳套,在我脚下乱吠,我大吃一惊,却又发现他丝毫没有伤害我的意思,这让我想起了我与贝贝的往事……

贝贝是一只狮毛犬,全身都是大卷大卷的毛,特别是头发,长得遮住眼睛。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异常光彩,与身体很搭配得当。多少次我为帮他将眼睛亮相(剪头发)而至今却不能。贝贝是来我家的就失踪了。

他与我相处了两年,感情非常密切,他是我在菜市场赎回来的,来我家时,他不吃不喝,但经过了半天时间,他便于我好上了,天天与我吃饭,与我入睡,在我的床边,有一个小箩筐,上面铺着软软的小碎布,特别致雅,是我特地为贝贝做的。贝贝在里面可享福呢!每天,贝贝都会在外面玩一圈,才会回来。我也满不在乎,因为这是贝贝的家常便饭,我也不阻止,多走走对任何动物和人都绝不是坏事。可是,意外却因此发生。

次日清晨,贝贝又溜回去了,本来中午他会主动回来的,可我等呀等,始终等不到贝贝回来。于是,我们全家动员起来,你分东,我分西,可是却总找不到,连续几天,都不见贝贝的身影,这回我急了,本来还想找,可一直无头绪,世界天涯海角这么大,找一只狗便等同于大海捞针。那几天,我什么都吃不下,老海里尽是以前与贝贝相处的背景,那是多么有趣呀!现在,贝贝不见了,就像少了一个人,却多了一份冷清,渐渐的,我适应了没有被倍的日子,我衷心的祝福他能找到一户好人家,扮演另一个角色,忘掉我,忘掉曾经,忘掉痛苦,开始新的生活,听好新主人的吩咐……

“走,走,走”一阵刺耳的声音打破了我的回忆,那只狗和它的主人远远离去,他们的背影与夕阳搭配得很协调。我很想对那只狗的主人说:不要让自己的最爱离去时才心痛,也许在与他相处的日子很平淡,但是,当失去时,你会觉得世界更冷清更无趣,因为平凡的东西总是在失去时变得宝贵。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篇

“哲哲,今年对联让你写怎样?”爸爸问。我爽快地答应了。以前我可不敢答应,可今年我为什么能这样回答呢?是因为我练了许多年的毛笔字。

是爷爷,让我爱上毛笔字的,他总是有事没事就在我的房间里练毛笔字,那时我还小就在旁边,玩我的玩具,玩着玩着,却迷上了书法。书法有多大的吸引力啊,竟让爷爷对它这么痴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更近地接触到了书法,爷爷有事出去了,走之前提醒我不要乱动毛笔。我是嘴上答应了,心里还是有一些痒痒。我四处看了一下,确认爷爷已经走了,就模仿起爷爷拿起毛笔沾了一点墨汁,就照着爷爷的样子在纸上慢慢地写着。一听见开门声,我就飞快地走开了继续玩玩具。爷爷回来后看了看纸,又看了看我说:“孙子,你想练毛笔字不?”我笑了笑。于是爷爷就开始教我学书法,我先学如何握笔,又从简单的笔画学起。我写的字歪歪扭扭,爷爷就鼓励我说:“慢慢来,写熟练了就写好了。”

再大些爸爸就把我送到了张金江老师那里学毛笔字。去那儿的第一课就是老师教给我写字的姿势和怎样握笔。老师说:“要右手拿笔,坐就要坐端正,拇指食指固定笔杆,中指往下压力量,无名指小指主上推力量。”我学得很快是因为我爷爷教过我。一练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有苦也有乐。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得到了老师的奖励——文房四宝。并且在艺术节上,我的毛笔字也得到了展出。

今年爸爸让我写对联,这也算是对我练毛笔字三年下来的一个检测吧。由于这次成绩不理想,所以我写了一幅对联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横批是天道酬勤。”以此来勉励自己。

现在我每天坚持练字,每写一个字,我都会仔仔细细先练一遍,再用手临摹一遍,最后再写。这也是我的毛笔字进步的关键。一日练一日功,一日不练,十日空,所谓“熟能生巧”不过就是灵魂与肢体的完美契合吧!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三篇

上小学起,就比较喜欢文学,每次上语文课,我就特别开心,而对于数学和科学我却不想听,在数学课上,我很多次拿出书本偷偷看。当然,肯定被发现。

上中学后,我对语文课以及课以外的文言文、散文也别感兴趣,之所以我的数学成绩一直不好总在30几名,是因为我对数学根本无法产生浓厚的兴趣,把精力都弄在语文上,后来爸爸妈妈要我认真学数学,数学学起来也是很开心的,可我却还是把他的话当作了耳边风,每次数学课上,我还是看书或打瞌睡。

那天,开学没几天,上数学课,我不喜欢数学,所以趴在桌子上,我在想语文书上的那个散文,哎呦,我看的有味道啊!但是上课了,我没心思听老师上课,手太痒了,就拿出了语文书,我看着,同学们也没告诉老师,这点我很开心,老实是边走边讲课的,所以我很小心,来了我就放进去,但是,老师突然没有走动,他在黑板前面讲题目,哇哈哈,天助我也!我能看书喽!当时没差点叫出来,只是忍着笑了笑,我低头看语文书,看的津津有味,悲剧,看得太入神了,老师走过来我都不知道,老师看到了我手上的那本语文书,皱皱眉头,叫我回答问题,我没反映过来,老师把我的书拿过来我才回过神来,啊,被发现了,我站了起来,向老师承认了错误,我的脸涨红,不知什么是好。

但是有一天,老师说:语文到后来是最轻松的一门课,科学会越来越多的作业其他课虽然比不上科学的作业,但是比语文多,我顿时惊了,“不是吧,这么说我是要学其他着几门课吗?命苦啊!”我感谢文学,因为它陶怡我的性情,给我的人生带来了欢乐与希望!但是,说是不重要!为什么?

文学确定了我的人生向导,为我增添了人生前进的动力,虽然自己理科较差,但是有一种办法叫笨鸟先飞,唯一的就是迫使自己学习,这种无赖的学习方式,失败的学习态度,长而久之,不知不觉让自己产生了对学习的渴望。所以,之后,我不但要学好语文,也要学好数学科学,这样才对的起我的家人和老师们。

我一定会好好学习,把功课都弄好,虽然这是我与文学,但是,还是要学好每一门功课。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四篇

“咚咚!”我正在整理我的书柜,突然从书柜里掉出来了一个手电筒。看见了这个手电筒,我想到了我与书的故事。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凉风吹得人浑身发颤。门铃响了,妈妈拿着一本书,拎着一个大袋子走了进来。我回头一看,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妈妈手里的书。我非常好奇,冲上去问妈妈:“要我帮忙吗?”

妈妈微笑着说:“帮我拎一下袋子,还有,这本是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我两眼直放光地看着书的名字,竟然是我最喜欢的《吃狼奶的羊》,我立马回答妈妈,像火箭一样冲进房间。我反复地看了看书的封面。又摸了摸。呀!这感觉可真不一样,我美滋滋地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比和氏璧还珍贵的物品。我立马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到吃饭的时间了,我已经看得非常入迷了,我觉得都吃饱了,看来书是人类的营养品,真不假!可是不吃饭也不行呀,在妈妈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不知是不是想读书而爆发了我的小宇宙,吃饭、洗澡、写作业都像闪电般的速度做完了,我觉得这是另一个我。重新坐在我的椅子上看书时,椅子都还是热的。

准备要睡觉了,可是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我,叫我继续看书。于是,我就开始想办法。不能开灯看书的,万一被妈妈发现了,这又该怎么办?终于,我想说最好的办法,我先把手电筒和书放在被窝里,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等过了妈妈这关,我从我身子下面拿出手电筒和书,应该是我的被子没盖严实,手电筒的光露出来,被妈妈给发现了,妈妈走进来,把灯打开,我竟丝毫没有察觉到,妈妈把我的被子掀开,我才知道,唉,我被抓个正着,就这样被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

看来做什么事都不能过分,读书也是如此,虽说它是上等营养品,倘若不加节制,终究也会酿出祸端来。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五篇

故事是一场春雨,滋润着心灵干涸的人;故事是一缕阳光,照耀着心灵深处黑暗的人;故事是一朵花,抚慰着心灵挣扎的人。

故事给了我许多感动、启迪、思考。感动当上帝的弃儿——达拉尼被抛弃在垃圾桶边时,在那个美丽的早晨,玛利亚看见那个把垃圾一点点放回垃圾桶的她,哭泣着问:“你为什么要把垃圾放回去呢?”达拉尼笑着说:“这块草坪那么美,环卫工人等一会才来,即使瞬间我也要只让这里美丽。”瞬间也要美丽,多么令人震撼的话!

那美丽的笑容、纯真的眼神、炙热的话语怎能不令我感动,没有任何的埋怨,没有丝毫的自私。启迪拥有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你凭着自己的努力进入了理想中的舞蹈学校,可是因为长期的病痛折磨,造成了气喘病痛。校长惋惜的对你说:“可惜,你的身体条件只能让你成为老师,而不能成为舞者。”你哭了,哭的很伤心。多年的美梦就这样破碎了,然而,你没有绝望,你开始成为摄影师镜头下的模特,拍些电影中的小角色。最终,幸运降临到你的头上,你凭借精湛的演技在《罗马假日》中大获全胜,成为好莱坞的时尚明星。

哦,奥黛丽·赫本,你让我懂得了:不要对生活失望,上帝在对你关闭一道门的时候,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户。思考你卧在山海关的车轨上,当火车隆隆的声音逐渐来临,最终轧过你的身体时,我知道你离我远去了。你静悄悄的走了,带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带走了你一生的信念,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思考: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赤裸裸的来,终将赤裸裸的回到那虚无中去。困难对成功者而言是垫脚石,对失败者而言则是无尽的深渊。生命的意义在于经历困难和饱尝世间的酸甜苦辣。看人生百态,你的死,让我思考。我的一生,终将有故事的陪伴,达拉尼让我感动,奥黛丽·赫本给我启迪,海子的故事让我思考,更多的故事正在发生。

坐在篱笆旁,赏菊花的艳,看云卷云舒,讲我的故事。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六篇

我与红楼高三作文

很小的时候,我就瞄上了书架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理由很简单,因为姐姐会哼上几句“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她就得意地向我炫耀。这一切都源于一本叫《红楼梦》的书。

《红楼梦》我一下子联想到《爱丽丝梦游奇境》,这大概也是一本好看的童话书吧,也不知道那个“林妹妹”有没有白雪公主漂亮?带着种种疑问,小小的我翻开了《红楼梦》。天哪!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太多陌生的字,而且读起来有又不顺口,我的趣味大减。没有童话书好看,不读也罢。

再读《红楼梦》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的暑假,因为要教读书笔记,我只好硬着头皮再一次捧起它。那时,我正醉心于唐诗宋词,《红楼梦》中的诗句让我爱不释手。“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好美的诗句!

我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读书笔记,而切还受到老师的表扬。也许是爱屋及乌吧,我开始研读《红楼梦》,还学着金圣叹做评注。几番下来,圈圈点点,倒也懂了许多。于是开始把“真事隐去,假语村言”挂在嘴边,虽然对颦儿为何整日哭哭啼啼,怡红公子为何挨训仍不明白,我倒也明白《红楼梦》确实是让人余香满口,只是我不懂的地方太多。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读《红楼梦》的次数多起来。我逐渐懂得颦儿“孤高自许,目下无尘”背后的无奈,渐渐了解贾宝玉“富贵闲人”中隐藏的叛逆精神,慢慢明白薛宝钗“任是无情也动人”的事故冷漠,我会为金钏儿的投井身亡洒一掬同情之泪,我会为晴雯的反抗拍案叫绝,我会为袭人的谨小慎微而悠然叹息……

吟着“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峰兮,鸿蒙太空,吾维于是逝,谁于吾从,渺渺茫茫,归彼大荒”,我不再只醉心于词句的优美,而是对那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如今,我再次阅读《红楼梦》,得出新的认识:《红楼梦》中的“千红一窟,万艳同杯”昭示着封建制度的必然灭亡。《红楼梦》的成功不仅仅在与其文学价值,更在于其社会意义。

在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我问妈妈:“为什么读的是同一本书,然而每次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呢?”妈妈笑着说:“那是因为你长大了,也许呢,你下一次再读《红楼梦》时,你会有更深刻的认识。”也许是罢,我再一次读时,又会有什么的答案呢?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七篇

在那些个蝉鸣难息。蛙叫连天的仲夏之夜,外婆总是坐是那吱吱呀呀的摇椅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蒲扇,而我则会手托下巴,望着从树逢间透过的月光。这时,外婆那低缓的声音就会掩盖一切嘈杂,径直钻进我的耳朵:“今天的这个故事……”

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脑子里开始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三毛流浪记小蝌蚪找妈妈,神笔马良这些充满了童真和智慧的故事,那百听不厌。小时的我将自己与每个故事的主角替换,做小工的我将那个周扒皮耍得团团转;在鬼子刀下的我大义凛然;戴着红帽子的我,惊恐地看着变成外婆的大灰狼……童年的故事像是从外婆的蒲扇里摇出来的一样,和心凉的夏夜里的星星一起掉入了我的眼睛,我带着这纯真的美好荡过了外婆桥。

童话里的幸福再也敌不住现实中的真相。我逐渐褪下了一身稚气,认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张海迪、史铁生的故事令我动容,也令我振奋,我开始明白彼得潘不会带着我到达永无乡,村克船长的丑恶却会一直存在,我开始聆听那些伟人的事迹,寻求真实的经验,居里夫的刻苦,爱因斯坦的勤奋……我捧着一本又一本人物传起,对其中的智慧决策钦佩不已。我像是迷雾中的小舟,看清了远方灯塔的光芒。

似乎每人一个少男者随一段伤感的时期,这种感觉曾经无来由地侵袭了我,我陷入贾宝玉的泪痕中却义无反顾,那枝丫虽无法企及、根茎却交缠紧握的橡树啊,你们的情谊让我知道什么是心心相印;那撞死在侣旁的孤雁啊,你的相随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至死不渝,还是昆曲里那流水细长、感天动地的佳人才子,让我知晓了爱情的美、爱情的悲……

生命中,谁是谁的过客,谁的故事又都装点了谁。那永远都会铭记教会我善良、坚强的那些故事,也难以志不怀陪伴我成长的那些故事。我的路还很长,我的故事还在延续……

我一生是一个故事,将来,翻它的人,会轻轻叹息。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八篇

据史书记载,牛顿是一位男性科学家,可我们班有一位女“牛顿”,她和苹果也有着不解之缘。

“平平,这道数学题好像特复杂,我解了好多次,都解不出来。”勤奋的小华向女牛顿求救道。

只见牛顿姐看了看题目,手便向书桌底下摸索着,你一定会以为她在拿草稿纸吧?那你错了。这时她会拿出一个大苹果,擦了擦,一口一口地咬苹果。苹果咬完时,答案自然也出来了。这一过程,无须任何复杂手续,无须任何草稿,只须一个苹果。

有人问她,为什么解题时不用草稿,她的回答也特“牛顿”:为了不让大脑偷懒。

科比的世界

我们班的体育科代表虽长得没有科比那么高,球技与科比相比也差远,但掌握的知识和对篮球的酷爱程度不亚于科比。

如果你请教他物理,他会以科比奔跑的加速度为模型,让你更直接明白;如果你请教他数学,他会以科比投三分球的弧度为例,让你清楚透彻……

“好球!”又见穿湖人队衣服的体育科代表大喊一声:“完美的三分,完美的弧线……”未说他说完,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完美的科比!”只见他乐哼哼地说:“咋这样都被你们知道?”

周杰伦的世界

“昨夜我又看书看了一宿,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又听见小杰又哼起自编的歌曲,唱完,还会另加一句:“大家好,我是周杰伦,这是我的新专辑《六月》。请多多支持,谢谢。”

小杰是我们班的调味剂。大家无聊时,伤心时,他都会用他那“周杰伦的歌曲”让我们开心,让班上的氛围活跃起来。我们都喜爱这爱乱改歌词的“周杰伦”。

谁说高三的世界乏味、单调?高三的世界一样充满欢声笑语,高三的我们,在自己的世界里放飞心情,自由快乐,各有各的精彩。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九篇

错过了交老师要求做文学调查的作业的时间,于是就要做另一份作业:我与文学的故事。不过没关系,我很乐意和大家分享我和文学的故事。

虽然我是文科生,但其实我并不喜欢看书。所以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我看过的课外书很少很少,少的几乎可以用手指数的出来。但是我看过的很少的课外书还是有两本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余华的《活着》,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余华的《活着》是我看哭了的小说。我是个很少说看书会哭的女生,但是我确实在看《活着》的过程中边看边哭,因为觉得主人公福贵的命真的太苦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文学的力量——感染读者,把读者带到作品中去。我一直都天真的以为,文学作品是不会把读者给感染哭的,觉得文学没有那么大的魅力。直至我读了余华的作品,我才知道:原来文字也是可以感动人,可以让人落泪的。于是,我开始渐渐地喜欢上了读文学作品,但是每次我看完一部文学作品之后,我必须让自己隔一两个星期再去接触其他的文学作品。因为我觉得刚看完一部文学作品,需要时间去消化,去沉淀。

在看完《活着》之后,我久久都不能从福贵的遭遇中走出来,但是后来我又阅读了一部让我感触很大的作品——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或许是因为主题是校园爱情故事,讲的是校园的故事,所以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尤其是女主罗琦琦最后跟男主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没有幸福的结局。所以,当我看完这部小说之后,我就不敢再去看同类型的小说了,因为我觉得还没有做好准备去接受另一部小说。

看文学作品,总会从中学到些什么的。我就说说看完《活着》我悟到的,不过其实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只是相对很深刻而已: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相信每个人和文学都会有不得不说的故事,那么今天我和文学的故事就说到这里。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篇

其实一开始得知这个题目时,我毫无思绪,因为觉得,文学是一个很高大上的东西,可望不可即,不过读过几本书几篇文章,就大肆讨论文学,总让我觉得问心有愧。可还是得厚颜无耻的在这里和大家讲讲我与文学的往事。

在说文学之前,先来说说我,不论思维或是行为方式,以及我对文学的选择,都能体现出我是一个混沌的极端主义者。

作为一个纯正的文科生,标配一个多愁善感,细腻柔情的心,看到墙上蚊子血就想到朱砂痣,衣领上的饭粘子都觉得是白月光。于是喜欢张爱玲不顾一切的追逐。向往陆小曼炙热的情感表现,读王小波和李银河的大型虐狗文段。这一刻,文学将我沉在唯美的感性国度,不必考虑后果,就这样随心而往,不来不去。

同时作为一个将科学与逻辑视为一切的文科生,我是有点独特的。缜密的逻辑,紧凑的情节,科学的推理,总让我热血沸腾,柯南道尔,东野圭吾,蜘蛛大叔,都是我最初与文学相遇的见证人。后来,看《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时,为了搞懂光的波粒二象性和杨氏双缝干涉实验,查了很多资料,还和我的班主任白金海老师细致的讨论过,我想如果没有文学,我将永远不会知道光所特有的独特质感。这一刻,文学带我进入严谨缜密的理性世界,在线性规律中,了解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我向往未来,热衷于科幻小说,跨越维度,扭曲空间,穿越星海,在星际中停滞时间,书中的未来光怪陆离,而又充满惊喜,掉进幻想的深海里,脑中冲进乱入者想象力。

同时又期望自己回到过去。最爱魏晋的飘逸,唐宋的繁华,河边的洛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三月三的兰亭,流觞曲水,恣意快活,新旧更迭,生死虚妄,滕王阁上惊叹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妙,在沉香四溢的阁子里,莫开帘,怕见飞花,怕听杜鹃。

在我捡练文学的时候,文学亦对我加以砥砺。

文学给人生带来厚重感,让每一个细胞里都藏了些许睿智与豁然,我们领略过别人的分别,因此在自己面对分别时,想想月亮也总有阴晴圆缺,我们体味过别人眼中的生死,在自己面对时,就想想崔斯坦的救赎与迪伦的永不停歇。而这种厚重感,会让你的灵魂变得更轻。

文学让人生充满诗意,因此,我在看到王老师时,不说漂亮不漂亮,说月色和雪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因此在南行的列车上,不说孤独是孤独,说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久而久之,你也成为一个诗人,深切地体会诗人的世界,而你所沉淀过得千个别人的人生,万般不同的情感,都成为你的铠甲,你生活的利剑。

这样说来,文学,又像是离我们很近,近到那本綦之韫同学的小集,途中,令我我红了眼眶,近到杨京浦同学初中在校报上连载的梦回唐朝的小说,让我爱不释手,文学真的离我们很近,任何一段有感情有共鸣的文字,都是文学。

我想今天来到这里的同学,都是文学的信徒,我也希望,未来大家也能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何处惹尘埃。在浮沉的世间,文学让你停下来,看一看黄昏之时的瓦尔登。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一篇

刚刚进入高三,心里既是紧张又是激动。过去才不久的高二,和当下数不尽的作业相比,幸福得多。不知道这种猝不及防的迫近高考是为了什么,但是,终究还是被成绩敲得有些难受。想到了高二的期末,自己付出了那么多,还是失败了。真的很想放弃。这种放弃,与其说是逃避,不如说是泄愤。

整个高二暑假只有半个月,但是这半个月我变得昏昏沉沉。每天睡到很晚才肯起床,起床后不是玩电脑就是看小说,课本是没怎么碰的。在那睡觉时,睁开眼睛,想着起来之后做些什么,想不出来,就又不起来了。这种感觉,好像是畏惧醒来,害怕这些事实、

就这么混过假期。其实自己也自责过,可是自己又总是想那个期末的惨淡成绩、或许吧,我本来也不是一个坚强的人,这么容易被困难打倒,变得如此萎靡不振。

开学后,班主任还是找过我的。其实我的成绩在班上是中等。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中考考了全校第二的缘故,这些我都懂。可他越是这样,我越是内疚。感觉自己对不起他,对不起他的厚望,也对不起自己的雄心壮志!

每天都很折磨。也许数理化对我来说就是天书,我永远也弄不清楚。其实,我喜欢文学。从小到大,看了很多书,现在虽然数理化一片糊涂,语文还在屹立不倒。我明白木桶效应,所以,也在数理化上下了很多功夫,可不见起效。

初进高三,又要面临第一次月考,此时此刻,有歇斯底里变得镇静多了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二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我也不知道何时喜欢上了文学,喜欢上了写作。或许在很久以前,我与文学结下了很深的缘分。

我总是坐在光线柔弱的窗边,捧起一本好书,走进书中那丰富的世界,为主人公的喜而欢,悲而忧。那感觉,就像在夏日吃了西瓜那般清爽可口;就像在冬日阳光照射那般温暖萦绕。这时,就算母亲喊我吃饭,催我睡觉,我都书不离手。书就是有这么大的魅力,无人能挡。

每当我看完一本好书,我就会靠在窗边想象,在梦境中幻想,想象自己就是书中的一个小角色,经历那些惊奇,刺激的事情,那该有多么美好啊!我的想象力就开始丰富,眼中的一切事物都有了灵性。他们会懂,会说话,会和我玩,会……我就这样想啊,想啊……

于是,写作的幼芽开始在我内心里萌发,手也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蠢蠢欲动,灵感涌现。我终于提起手中的笔,把心中的所思所想写下来。我用笔记录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文字去铭刻记忆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这时候,我想象中的主人公跃然纸上,把自己当作那个主人公,展开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双休日,我伏在桌前,慢慢地想,慢慢地写,像蜗牛一样,悠哉悠哉地思考。

就这样,我坚持每天看书,每天写作,因为看书和写作带来的乐趣是不可以用语言表达的。

曾经有位老师说过:“一个人都有两次出生,第一次是肉体的出生,第二次灵魂的觉醒,而第二次觉醒往往是书唤醒的”。

我与书共行,因为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使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三篇

文学无处不在,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们每个人都会与身边的文学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换句话说,其实,文学伴随着我们成长。

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听着爷爷奶奶或爸爸妈妈在床前讲故事,最喜欢《安徒生童话》,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其实就是在与文学交流。也许从此刻开始,你与文学的故事也就展开了。

我想,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上文学了,即使那时也完全不懂什么是文学,但是小时候的我就很喜欢听故事,尤其是童话故事,现在想来,这些小故事也属于文学范畴,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就应该从这些童话故事开始。我听过和读过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小锡兵》、《拇指姑娘》等很多,那时候就觉得这些特别有趣,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候还和自己的小伙伴们扮演这些角色,特别好玩。

文学是一个很有趣的东西,从儿童时期的童话故事,到我上小学、中学后,我喜欢上寓言故事,像《鹬蚌相争》、《揠苗助长》《狐假虎威》等等,这些都是出现在语文课本里的,那时,老师把这些故事讲得很精彩,然后自己就喜欢上语文课,天天期待着上语文课。初中高中都很喜欢古文,喜欢读文言文小说,《聊斋志异》读过一些,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一些,那时还是比较喜欢老师给我们翻译出来,总感觉老师的翻译特别有趣,而自己却很难很难理解,老师解后自己会有幡然醒悟的心情,但是毕竟水平有限,读的也不多,而且很多都来自于语文课本,所以我觉得,我与文学的故事更多的是在课堂上,在语文课本上。到现在,我们的四大名著我都还没有完全读完,我还真的该好好找时间好好地读一读了。

文学是很奇妙的,它与我们的生活同在,它随处可见,像那些广告啊、音乐、歌曲、标语……身边的很多东西都离不开文学,我们与文学的故事也很多,并且每天都在更新。用心去发现身边的文学,发现你与文学的故事,你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文学已陪伴你很久。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四篇

“书中自有千种栗,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如此诱惑着人们读书。当你去野外时,你会选择什么作为你的伴侣?我会选择书。

因为文学很重要,他会在危难,独自时一直陪伴着你。

当你遇到危险时,他会帮你摆脱困境;当你孤独时,它会让你的世界更充实;当你害怕时,它会给你在黑暗中点起明灯……

文学汇集了人类的智慧,是先人对我们精神上的遗言,是他们将自己的经验知识代代相传下去,使我可以而且能够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文学作为知识的题材,是我们进化自身的利器,是我u们提高自我素质的捷径,是人类文明的标志。

文学能让我穿越时空,在不知不觉中,我穿越了历史的漫漫长河,让我们勿忘国耻。悄悄的深入,我在先人智慧的光辉中,睿智的目光中,寻求真知灼见,去体会人类文明的悠远。脱去稀疏的羽毛外衣,消散幼稚的思想。文学让我们明白“女娲造人”“嫦娥奔月”是神话。“孙悟空一个跟斗云十万八千里”是想象,我们得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一个理想,才可实现飞天梦想。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的英雄好汉的英勇气义令我赞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人生的艰难,我们应该勇敢面对。有时文学会让我跨越国界。《安琪拉的灰烬》的主人公悲惨又充实的人生,让我应该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芒果街上的小屋》让我们应该知道,有梦想就去追求,不管家境如何,不管有多困难,只要去追,就能成功,脱离困境。

每认识一本文学作品,就像自己身上多了一片精致饱满的羽毛,读的越多,身上的羽毛就越丰满,更可以抵御严寒,使我飞得更高更远。让我在人生有限的长度内,变的宽广辽远,浩荡激越,改变人生终点,不听任命运的摆布,把握自己,执著地走向理想目的。不论出身如何,他都能改变人的命运,走向生命的乐章。

让我们插上生命飞翔的羽翼,与文学一起,在生命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五篇

我家屋旁有几根桔子树。

每当冬去春来,阳光温柔的撒在大地上,桔子树叶间便孕育了一朵朵白色的花朵,儿时的我总喜欢踮着脚着头从叶间窥视他们的丰姿。当花开时,我便围着树转,什么时候会有桔子吃呢?渐渐地,我对它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它的花为何这么小?一定是花小决定果实不大!我也同样问自己,我为何长不大呢?

当不满变为疑问时,我读书了,学校离家不远,透过玻璃,依然可以瞧见桔子树,秋天依然可以望桔止馋。但疑问依然是疑问。

我试问爸爸:“爸,桔子为何这么小?柚子可比它大多了!是因为柚子花大于桔子花吗?”爸爸笑了笑,对我说:“那可不一定哦!你长大了就会知道!”

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对桔子的关注,我的注意力渐渐从想像中转移。我把目光转向了爸爸的天地―――我们家的大书房,那里放着许多的书。我幼小的心灵膨胀着好奇,我开始一点点的走进它们。从《十万个为什么》开始,我享受到了读书的快乐,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畅快淋漓,我知道了许多。

儿时那令我不解的桔子,也得到了剖析。花的大小不能决定果实的大小,果实的大小取决于外界环境的因素,像充足的阳光和水份,适宜的'温度……还有内在条件,这包括遗传和发育。

许多不懂的问题,我都通过看书来解决,就像彩虹的形成。幼时无知的我总愿意把它想像成神话,那是仙女们要过的桥,后来,我知道,雨后的天空有许多小水珠,它们就像一个三棱镜,通过阳光对它的折射,就形成了雨后的彩虹。

只是,我依然模糊,我为何长不大呢?

进入初中后,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同学们有不懂的问题也喜欢请教我,我也乐意从书中寻找答案。

我明白了许多疑问,或许是因为我长大了。现想,这一切都归功于桔子,它激发了我的兴趣,引起了我的好奇,促进了我对书的喜爱,让我明白了许多。从小到大,成长的道路上,有许多这样的桔子……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六篇

从二年级起,妈妈便给我买了一架电子琴,让我跟着一轻幼儿园的陈老师学,听妈妈说陈老师教的学生没有一个考不过级的。

算一算,我已经学了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有很多事情令我难忘。

记得,我刚开始学时,每个周二我都会准时到,并且会的上个周老师布置的作业弹得很好,但快考级时,老师让我加上节奏弹时,我的节奏感不是太好,所以,不是节奏太快,就是我弹的快。最后,老师意味深长的对我说:“孟佳璐呀!如果你再跟不上节奏就不用考级了。”我一想:“啊!不会吧!那我这一年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我本来就爱掉眼泪,再加上老师这么一说,我又那么一想,我的泪液就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这时老师和蔼的对我说:“孟佳璐,你先再把这首曲子练一练。”说完,老师便去检查别的人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首曲子弹下来,我边含着泪水,边弹着琴,我反复地弹了很多遍,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老师回来检查我时,我弹下来了。

终于,到了考级那一天,我的民突然像有一只兔子在里面似的,怦怦地直跳,我把准考证交给了老师,老师温柔地对我说:“孟佳璐呀!你不要害怕,放松一下,只要照着你平时那样弹,高抬指、跟上节奏、流畅些,一定可以考过的。”老师说完,我就在心里想:“想不到平时对我那么严厉的陈老师也有温柔的一面,孟佳璐呀!你一定要努力,加油!不要紧张。”妈妈说:“孩子,不要紧张,妈妈相信你是最捧的!”这时老师叫到:“五号考生,孟佳璐。”我急忙跑到考场门口,进到了考场里面,我走到一架琴前面坐下,开始流畅的弹起了曲子和音阶。等我全都弹完走出考场,陈老师对我说:“你刚才弹的我都听见了,弹的不错,一般考过了。”过了一周,陈老师打电话来,跟我妈妈齐头并进:“孟佳璐考过了。”妈妈高兴地大声对我说:“佳璐,你考过了!”我高兴的笑了起来。

我现在已经要考七级了,可是今年我就要上初一了,我就没有时间学琴了,要是有时间,我一定要考过十级!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七篇

妈妈喜欢给我买书,真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可惜,我不喜欢看书,这对我一点吸引力都没有!记得那是个星期六的晚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就留我一个人在家。

那时候,胆儿也大,就一个人看鬼片。鬼片真吓人,忽悠忽悠的,一会儿人飘到这儿,一会,人又飘那儿去了。真是够吓人的,吓得我头皮发炸。说巧不巧,说不巧还真巧了,就在那鬼片儿演到最吓人的部分时,电话铃紧促的响起来了。我的妈呀,我吓得差一点就钻到凳子底下去了。铃声还在响,我害怕的闭上了眼睛,说什么也不敢动了。突然,那阵铃声又响起来了。不行,不能接,我一动都不敢动了。闭着双眼抱着头的我,突然看到旁边有一本书,赶紧抓起来,我缓缓张开双眼,想起了一句话:“读书吧!书可以使你忘掉一切!”我赶紧认真的看这本书,好抓紧忘掉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这是一本《海蒂的天空》,讲诉的是海蒂努力垦荒的故事。

慢慢的,我发现这本书里的文笔是那么的优美,当我读到“我必须感恩,我的确很感恩,我每天都很感激她和我并没有真正的亲戚关系”这句话时,我有了一种很无奈很忧伤的感觉。以前,总是以为书上的东西不精彩。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书里的东西真的很美,真的能让人忘情,就好像书里的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我渴望继续读下去,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完全沉浸其中,渐渐地,忘记了恐惧,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没听见任何声音。当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之中时。“咣当……”门开了。只见老爸老妈气愤的看着我。“在家怎么不接电话?我们俩都吓死了!”通过这件事情之后,他们惊喜的发现我从那时开始爱上了读书。从此以后,一有机会我就让爸爸妈妈给我买书。

有些书看过后没有再看的价值,于是,我开始学会了从网上下载一些书看。那样既不麻烦,又可以免费阅读到书,何乐而不为呢?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八篇

钢琴与我有着缘分,音乐中的一个个音符,跳跃着练成一条线,牵引着我与钢琴靠近。

在众多乐器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钢琴了。可我不是钢琴家,在赛场上也少有风采,只不过是发自内心的喜爱,弹得好坏都没有过于在意,只要手指在钢琴键上跳跃就满足了我的快感。家中的家具在钢琴一旁显得有些“卑微”,我的钢琴才是主角。

有时,我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张挂在墙上的照片,便想起自己第一次上台表演时的情景。那时练琴还没多久,在得知不就后我将迎来我第一次表演时,我有些手足无措,为了能够完美的完成这次演出,我便私下争分夺秒地练习。我的技术还不是很好,右指常常按不准键,左手指则过分地按住大面积的钢琴键,然后不停地大幅度敲击,钢琴在我的敲击下发出一声声哀叹。我的手指像一只黑熊在密林中笨拙的行走,常常把一只曲子弹得七零八碎。这些可笑的动作和不准确的音符,反而让一旁的听众有异常的感觉并忍俊不禁。

终于到了上台的那一天。阳光撒下,一片金黄镶在我的裙摆边,为我镀上了一层天然的彩光。风不大,温暖的阳光像母亲的手,抚摸我心中的不安。即使是这样,我依然紧张着:双手一会扯着裙子,一会又紧捏,出了一手心的汗。眼神中有几分迷离与慌乱,紧绷着脸,极不自然地站着,准备登上舞台。

好在,走上台去,我开始调整自己,试了一下琴音,便开始弹了。起初,琴音比较低缓,听起来仿佛隔着层薄雾,轻柔极了。我逐渐忘了恐惧,紧张犹如轻言,随微风谈谈化为乌有。弹了十几个小节后,我慢慢按照琴谱的音调变化,将曲调慢慢升高,达到一段小高潮后,边愈弹愈低,愈低愈细,渐渐的似乎没有了声响。我瞄了一眼台下,听众都有些惊讶,但都屏气凝神。我吸了一口气,右手一个重音按下,又高了起来。颇有“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之势。随后,曲音渐尽………

这便是我与钢琴的故事,是它引领我走进音乐,融入音乐。我与它的故事多之又多,那些故事是我一生的幸福!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十九篇

记得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些识图卡片,听妈妈说,我用不了多久就对上面的图片内容了如指掌,无论谁怎么考我,我也都对答如流,而且百发百中,一次也没错过。

妈妈很高兴,于是给我买了很多新的娃娃书回来,我非常高兴,在那里翻来覆去地看,看到实在是索然无味了,我就开始我特别的喜爱的书的方式——虐书。

我首先残忍地把它们撕下来,撕了很多次之后,它们终于变成纸屑。我稍微休息休息,缓缓劲,把这些书的尸体团在一起,拿在手上,然后站起来,用尽全力把它们的尸体全部洒向空中,纸屑就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看到这我忍不住跳起来,开心地发出“咯咯”的笑声。接下来把所有的纸屑揉成一团,从窗户里扔出去,幸灾乐祸地看着它们的遭遇,我像个“小坏蛋”一样发出诡异的笑声。

妈妈看过来像唐僧一样唠叨个不停,边收拾边数落我,甚至威胁我说再这样就不给我买书,但是还没有等我与她“严正交涉”,她就缴械投降,给我买回一大堆书。于是我就乐此不疲地重复这个游戏。

现在我长大了,我不再虐书,而且对每一本书都爱护有加,像我的书柜里的书都被我保护得很好。

我不仅保护书,还真正迷上了看书。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查理九世》,妈妈叫我做事:“佑佑,过来一下,快点!”我因为看书看入迷了,竟然没有听见妈妈的声音。妈妈又喊了一声,我还是没听见,妈妈生气地走到我面前,用指头戳了一下我,我还沉浸在书中,大声地说:“你别骗我,你的指纹不对。”妈妈愤怒地说。“你这孩子说什么胡话。”过了好久,妈妈才反应过来。她叹了一口气说:“哎,真是一个小书迷。”

现在,每次上街的时候,我总要去书店逛一逛,而且一逛就是几个小时,谁也叫不走。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让我从一个顽皮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大男孩,我相信书会伴随着我一生。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十篇

走进缤纷的书卷,踏入故事的传奇,打开飘零的册页,采摘历史最真挚的泪滴,我与你相约在三生石畔,相约在黄昏之后,故事,是你陪我一路走来,二十载春秋,点点滴滴,永不慢怠。

我知道我的文字载不动你如此多的记忆,无法满足你所需要的巨大的思维空间,但我终究还是想提笔写下点什么。为你我相遇的一生,为你我不变的命运,为你我所缅怀的故事中的故事。

从精卫填海到首阳遗孤,是你教会了我什么是矢志不渝;从掩耳盗铃到一叶障目,是你提醒了我不要愚昧无知;从张冠李戴到风马牛不相及,是你告诉了我不要颠弄事物……

人生之路上,你给予我的太多太多。如果二十年的聆听是青春,那么这岁月未免显得太长。如果说二十年的故事是历史,那么我和你的距离显得太短太短。故事,你从五千年前走来,从发黄的线装书走来,陪伴我度过二十年的岁月,也会伴着我成长。这些我所写下的,永远都不会遗忘。

你说:“透过我可以看到历史。”

我说:“透过你可以看到世界。”

我和你就这样一路走来,走过了繁华,走过了沧桑,走过了宇宙间的一瞬,走过了此刻的无限时光。

或许你的深度与厚度远不是我能企及的。故事,你就像埋在我心底的一颗命运的种子,一旦发芽,将开出一个世界。

而我喃喃的细语也许正讲着唐时越窖的青花釉,讲着陆游和唐婉的《钗头风》,讲着黄宗羲“工商皆本”的主张,讲着龚自珍“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言论,我会在某个下午躺在老式摇椅上,沏上一杯清茶,然后走近你,静静品味你所流出的历史,流出的淡淡清香。

故事,你我的二十个春秋如白驹过隙匆匆而去,你用智慧丈量世界,我用真心聆听历史,你我经历了无数个时间的片段,抹不去的记忆,促使我渐渐成长,直至今天,我才提起笔为你写下寥寥几笔,也许有一天,你将会离我而去,到那时,这就是我献给你的歌,是一个誓言,也是一个简单的叹息。

如果是那样,我该早早地就献上这些文字作纪念,想着想着就会写出满眼的泪来。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十一篇

也许是一行文字的串联,也许是一个拟声的感叹,简单的,却包含着不平凡,这就是故事,自己的,别人的,串联成一个个章回,成了岁月的一部分。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美丽的开始,它来自一生响亮的啼哭,如同天籁,这是故事的第一句,就已经牵动了我的心。它闪耀着光辉,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那个叫做母亲的女人和那个叫做父亲的男人,他们的目光为这个开头,润上了一层名叫温柔的颜色,带着微笑的甜美和泪水的清新,迎接生命的感动。就是这个故事,承载了无数希望与祝福,来到了我的生命中,以一个美丽的形式,引出未知的下一段。

读一个故事总希望有一个丰富的过程,有过波折,再迎接欢笑,才会有让人铭记于心的精彩。故事中开始出现不同的人物演出不同的情节,儿时后院捏过的泥巴人,幼儿园里结识的第一个伙伴,小学温柔的班主任,甚至是偶然停留在窗边的一只蝴蝶。在漫长的中篇里,不停地重复一个个离别与重逢,欢笑与泪水。它们化作一个个文字,映入这故事里,然后任由读着这故事的我,在泪眼模糊间反复地追溯回忆,直到那纸张都变得温润。

就如同一条川流不息的河流,日夜向前奔涌,却无法阻止河床上沉淀了泥沙,一层层地抬高,那里面藏着什么,没有人关注。只有在某一天无意中翻开,才发现,原来那是无可替代的宝藏。读着这个故事,从回忆中走来,再走向未知。

读一个故事,总期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或许是一片海,或许是一道霞光,平静得让人期待;也许,在到达之前,还有无数的崎岖,但是,只要向着它,就能让人披荆斩棘,去追寻美好的结局。不要止步,便成了这个故事永恒的宗旨。

读这样一个故事,我的故事,它有一个美好的开端,一个丰富的过程,现在,它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它与我有着永不分割的牵挂,只希望有一天它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十二篇

我与父亲高三作文900字

放假回家。父亲下班回来见我在家,有点惊讶。刚放下手里的包,又好似突然想起什么,跑了出去。两手满满的回来。他将手里头的东西一件件放好,又小声嘀咕着:“没想到你今天会回来,早知道多准备些你爱吃的。”

于是在厨房里东弄西弄,弄了一大桌子菜。可我似乎永远是那个不识相的人。随意扒拉几口饭,便丢下碗筷离开,独自回了房间。

厨房里又响起了声音。不久,父亲来敲我的门。

“我记着你以前容易饿,饭还没吃两口,吃碗面。”

“哦,你放那。”我眼睛盯着电脑,继续玩着。父亲黯然落寞地离开了。

夜里十一点想关了电脑休息,却听见客厅里电视还响着,伴着父亲的呼吸声。大概是父亲粗心忘记关了。我小心翼翼走近。当我拿起遥控器时,他却突然醒了。

“饿了吧?我去给你热饭。”

原来他一直在客厅里是怕我饿了。我望着他憔悴的脸庞,曾经的帅气模样全被岁月无情的没收,留下的只有深深浅浅的皱纹和些许白发。突觉双眼模糊,摇了摇头,关了电视。

跑回房间,含着泪吃下了那碗发冷发胀的面条。感到无比后悔与愧疚。自己从未如此在意时光的流逝,而父亲却在不经意间老去,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天一早,我死缠烂打要来了他一天的时间,与他结伴外出,看看秋景。说是让他来陪陪我,其实是我想更多地陪陪他。

漫山遍野的落叶,如时光在告诉你这一年又将消逝。路旁有我最爱的柿子树。柿子一个个红的似小灯笼挂满枝头,在萧瑟的秋季里增添了不少喜气。再走几步,又逢橘树,黄澄澄的一大片。摘一个品尝,清香甘甜回味无穷。柑橘很甜,父亲的笑更甜。

最为讨喜的还属那日的阳光。透过林间的叶缝照射过来,一点点打在铺满落叶的土地上。风一吹过,地上那点点的'光影,如同会舞动的小精灵,又似夜晚会眨眼的小星星。父亲同我一起欣赏着秋日的美景,阳光撒在他身上,辉映着他伟岸的身影。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如同岁月那首唱不完的歌。我开心地笑了,为这温暖的阳光,为这秋日的美景,更为了爱我的父亲。

夕阳西下,我与父亲并肩回家。秋天即将过去,但与父亲同行的温暖和那日晚秋的美景都将化作记忆深存心底。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十三篇

人是铁,书是钢,一天不读饿得慌,这句话一直刻在我的脑袋上,激励着我要多看书。今天我跟你们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咦,我家怎么有一本《神笔马良》?太好了,我听说别人看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于是我拿起《神笔马良》开始看起来。当看到了马良向画师借笔,画师却嘲笑他时,我愤愤不平:为什么富有的人可以有笔,穷孩子就不能有笔?我大骂了几声画师,心里才有些舒服。

我又接着往下看,看到马良在梦里梦见了仙人给他了一支神笔时,我非常高兴,心里在想:马良啊,你应该多用用神笔,让那些穷人比富人还要富有,让那些坏人全都消失。我接着往下看,看到了马良画了一扇门和一匹马逃跑了,我心想:好人总会有好报的。后来,马良凭着自己的高超画技和自己的,手臂的力量,逃出了监狱,跑到了另一个地方,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冯朗。他靠卖画为生,专门帮助穷人做好事……看到了最后,我知道了: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虽然路程会很遥远,但不要气馁,就总会实现的。

我心里想着:书是真是好东西。慢慢地,我开始喜欢上看书了。

丁铃铃,上课了,我偷偷地拿出《笨狼的故事》,一页两页,我像一只几天没吃东西的老虎,贪婪的读着,看到了一个情节,我呵呵的笑出声来,我又立马捂上嘴,我暗喜,没人注意又开始看了,看书的时间总是很快,一节课40分钟过去了,我还依依不舍地拿着书,不肯放下。

我躺在床上,继续看着《笨狼的故事》。看着看着,我妈妈告诉了我一个好消息。要带我去银泰图书馆看书,我心里想:太好了,这下可以好好挑几本我喜欢的书了。走到了银泰,进入图书馆,看到了那些书,我就像看到了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临走时,我还有点舍不得离开呢。

书呀,你如果天天跟在我身后,该多好呀。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第二十四篇

我与梦想一同长大高三作文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种下过许多梦想的种子,随着我的渐渐长大,它们也在我的心灵内不断地发芽滋长,渐渐的开出了绚烂的花朵。在这些五彩缤纷的梦想花朵中,我不光陶醉过,但也迷失过,我不知该选择哪一朵梦想花作为我今后人生的向导。

最初吸引我的梦想花,它的名字叫做老师。当初的我还 只是小学一二年级的年龄,那时的我喜欢老师的最根本的原因只是单纯到可以每天在黑板上用各种颜色的'粉笔写字,一会儿写汉字,一会儿写英文,一会儿又可以画图,那时的黑板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既好玩又有趣。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就一心想练好我的字,于是我就会让一妈一一妈一给我帮名去兴趣班学一习一写铅笔字还 有书法,只为我能够在将来成为老师之时在自己的学生面前写得一手令人称赞的黑板字。

但是渐渐的,老师的这朵梦想花就随着我年龄的不断增长也渐渐地变得不再那么芬芳诱人了。到了我三四年级的时候,又一朵梦想花盛开在我的面前,它的名字叫做作家。那时的我特别喜欢看伍美珍的校园小说,一本接着一本,并且不断地被吸引着。不知从何时起,我居然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够拥有一本自己的小说,并且风一靡一全国。于是,我在我的心里种下了一颗自己将来成为作家的种子,这颗种子长的很快,不到半个月它就已在我的心灵内开出了花朵并且盛放的绚烂缤纷。那时的我心血来一潮,兴致勃勃地和我的好朋友一起组织写起了一本魔幻系列的小说,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轮流把本子带到家里写,有时候的我能够一口气在一晚上写下五六页的小说内容。就这样,每晚坚持不断地写,我们写了一本又一本,不到半年就已经有四本同系列的小说出炉了。那时候的我根本不觉得写小说有多累人,只是望着自己桌上那饱满的四本小说,心里的幸福感在不断地蔓延开来。后来,我们又写了一本穿越系列的小说,本已经写了一本半了,结果因为即将毕业的原因,我和我的那位同学很快就彼此分开来到了两个学校,自那时起,那本已经写了一半的小说就这么被硬生生的停笔了。

就在当我的心灵内作家的梦想花要渐渐退位之时,另一朵梦想之花又在我内心怒放起来,这一朵梦想花的名字叫做历史学家。当时我是被一本叫做《隋唐英雄》的电视剧给吸引了,然后渐渐地就对唐代的历史开始感兴趣,我居然还 会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借起了我从前看都不想看一眼的历史学书来,还 会开到中央九台或十台就看跟历史有关的国宝档案和百家讲坛。这朵本在常人眼中枯燥乏味的历史之花竟然在我的内心渐渐地变得活色生香,芬芳多彩起来。自那时起,我对历史开始着起了魔,并且开始如痴如醉,我从学一习一唐代的历史又转移到了清朝的历史,每天就是这么一遍遍地翻着各种各样的史书,摸索着一代代皇帝的生活,可以说那一度的我心里被“历史”这两个字毫无缝隙的填满了。

其实在我的内心,心中的梦想花不仅仅只有三朵,曾经还 有无数的梦想花朵在我的心灵内悄然绽放:我有我的牙医梦、歌手梦、演员梦、服装设计梦……无数的梦想就像彩色柔软的线条一交一织着我的心灵,编织着我童年的幸福与快乐。这些曾经在我不经意间从我心灵里种下的梦想种子,也在不断地与我一起共同长大,它们萌发、开花,不断地芬芳着我的内心。其实,每一朵梦想之花,都是我人生中的向导,每一朵梦想花的悄然盛开,都在教给我一个个不一样的道理,引领着我人生未来正确的方向,我与我的梦想花一起长大。

我与高三作文(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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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高三精选经典作文《亘古一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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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精选经典作文《亘古一瞬》
2024年07月11日

学会弯腰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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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弯腰高三作文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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