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实与梁上君子原文、翻译和赏析
2023-11-07 22:39:57 学考宝 作者:佚名
原文
陈实与梁上君子
范晔 〔南北朝〕
陈实,东汉人也,为人仁爱。时岁饥民馁,有盗夜入其室,栖于梁上。实阴见之,乃起整衣,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斯。”儿孙曰:“孰也?”实指梁上盗曰:“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稽颡归罪。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当由贫困,令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陈实,东汉人,为人宽仁慈爱。当时荒年,百姓饥饿。有盗贼晚上进入他的屋子,躲藏在房梁上。陈实在暗中看到了他,于是起身整理衣服,叫他的儿孙起来,神情严肃地教育他们说:“人不能不自己勤勉,不善良的人本性未必是坏的,只是沾染了坏习惯,就到了这地步。”儿孙说:“这样的人是谁?”陈实指着梁上的盗贼说:“就是那梁上君子。”盗贼大吃一惊,自己跳下地,磕头认罪。陈实慢慢地告诫他说:“看你的相貌,不像是坏人,应该反省自己多做善事。”陈实知道他很穷,于是让人给了他二匹绢。从此整个县中再也没有小偷了。
注释
馁:饥饿。
栖:停留,这里指躲藏。
阴:暗中。
夫:发语词,无实义
斯:这(地步)。
孰:谁。
徐:缓缓地,慢慢地,这里有认真的、严肃的意思。
谕:使……明白。
省:反省。
归:承认。
一:整个。
盗:小偷。
自是:从此。
道理
1、为人要宽容别人,要给别人改正从新的机会,更要尊重别人。哪怕对方犯了错误也要给对方足够的尊严.
2、对待别人犯的错误不应该一味的责罚,而应对之教导,使其能够从错误中走出来.也反应出教导者有着高尚品格.
3、待人要宽和,要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不是一味责罚。
作者简介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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